局党委出台《基层党委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》

为建立健全全局基层党委工作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体系,促进基层党委形成务实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,局党委根据中央《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、部门党组(党委)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》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,总结分析两年来对基层党委考核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,结合全局改革工作和基层单位实际,在原《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量化考核办法》的基础上,制定出台了我局《基层党委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》,近日已印发到基层党委。

5月初开始,局党委就《考核办法》(讨论稿)向局领导,局人事教育处、纪检监察处、工会、综合改革办、机关党委等部门和基层党委广泛征求意见,并进行了讨论修改。该《考核办法》将基层党委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归纳为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;人才队伍建设;党风廉政建设;思想政治工作和核地质文化建设;党组织自身建设;支持工会、共青团工作”等6个方面20个项目,并对每个项目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量化考评标准。2008年度,局将依此对基层党委进行考核。

《基层党委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》有效克服了原有考核办法中存在的一些空白点和不合理因素,既解决了平时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抓党委工作、抓那些工作;又解决了年底用什么样的指标考核党委工作的问题,使考核更为科学、合理、公平、公正,比较客观、真实、全面地反映工作实绩,能引领和促进基层党委在工作中体现科学发展观、改进干部作风,把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到实处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政治工作部)